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安置法规
文章列表
深圳著名城中村拆除如何补偿 林地补偿款怎样分配才合理
2019年12月5日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陈潮辉,北京拆迁安置律师,现执业于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深圳著名城中村拆除如何补偿

深圳著名城中村拆除如何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深圳著名城中村拆迁改造时,拆迁补偿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补偿款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偿等,房屋价值参与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预计拆迁补偿会产生数千的千万富豪。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深圳市出台的相关规定,深圳著名城中村拆迁改造时,拆迁补偿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补偿款包括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偿等,房屋价值参与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预计拆迁补偿会产生数千的千万富豪。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林地补偿款怎样分配才合理

林地补偿款怎样分配才合理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林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款是归村集体所有的,而安置补偿费、地上随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土地征收的法定权限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具体的审批权限为: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其他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地审批与农用地转用审批为两个各不相同但又存在一定联系的程序。


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另行报请国务院办理征地审批。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林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款是归村集体所有的,而安置补偿费、地上随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来源: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Tags: 深圳著名城中村拆除如何补偿,林地补偿款怎样分配才合理


陈潮辉——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13802974203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80297420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