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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地价上涨购房人被起诉
2017年12月22日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房屋拆迁地价上涨购房人被起诉
    2009-2-27来源:北京晨报点
    房山某村房屋拆迁地价上涨20名购房人面临被收房“一旦房子被收回,我将会被轰走。”在房山区洪寺村购房的刘女士一直关注通州“画家村”村民向画家讨房事件。目前,她也面临着原房主讨房的情况。据了解,包括刘女士在内的20余名在洪寺村购村宅的人已受到原房主起诉。村民讨房·事件
    卖房十年后原房主来讨房
    昨天,记者赶到房山区洪寺村。刘女士的几间平房紧临街道,为了生计,她把多数房子出租给了商贩,自己一家三口只能挤在不到10平方米的屋子里。“每月有1000多元的租金,家里的日子还能勉强维持。”“11年前我买了三间平房,房墙几乎都是土坯做的。”刘女士回忆说,当时,她为方便孩子就学,买了三间旧房,共支付了2万元。
    刘女士重新翻修了房子,将土坯房改成了砖墙,屋里铺上地砖。“我们为房子大约花了15万元。”刘女士说,一直以为房子是自己的,没想到,十多年后,老房主刘先生竟然反悔了,还把她告上了法院。
    村民讨房·争议
    称协议无效新房主遭起诉
    刘女士说:“老房主们起诉的理由几乎一致,都是主张当年的协议无效。”记者看到了老房主刘先生的起诉状。刘先生认为,当年的协议违反土地管理法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规定,虽然双方办理了房屋交接,但是也应认定为无效。
    谈起反悔一事,刘先生解释说:“当初卖房时,我有地方住。现在,我与妻子离婚,我没有地方住了。”刘女士并不认可刘先生的说法。刘女士说:“村子改造要进行大规模拆迁,很多老房主在这个时候起诉新房主,为的就是索要高额的宅基地补偿款。”相同遭遇的任女士则向记者出示了洪寺村村委会的通知。上面写着“洪寺村进行旧村改造,要求如买卖的房屋存在纠纷的,在2007年10月31日前由双方自行解决,过期不解决的,拆迁补偿款将付给现房屋产权被拆迁人。”与刘女士遭遇相似,从今年9月起,任女士、姬女士等20多名住在该村的新房主也被老房主以同样理由起诉至法院,其中姬女士已一审败诉。有的房屋买卖协议当初还得到了村委会的认可,村委会还在上面盖了公章。但老房主还是找她们商量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事情,她没有同意就被告了。
    村民讨房·结果
    新房主担心收房后没地住
    洪寺村村委会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数年前,洪寺村村民出售宅基地的情况确实存在,买卖多是私下交易,村委会并不了解详情。关于村委会出具证明交易发生的文书一事,王女士解释说:“村委会写过交易发生的字条,也盖了村委会的章。但是没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并不知道这样的交易是违法的。”记者追问“老房主反悔的原因”,王女士称“应该与村里进行拆迁有关,老房主为了钱才有可能突然反悔。”“一旦房子被收回,我将会被轰走。我就没有地方住了。”新房主都忧心忡忡,而现有的法律规定及此前的判例,似乎对他们并不利。
    【律师说法】
    宅基地上房产不能随便买卖北京颐合律师事务所呼爱军律师告诉记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农民获得宅基地时,当地有关部门会向其发放权属证明。我国实行的是“房地合一”管理制度,宅基地不能买卖,意味着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随意买卖。呼爱军律师认为,洪寺村的农房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购房合同,却没有进行“过户”,这样交易存有瑕疵。村委会的证明只能认定房屋买卖交易存在,但是,不能证明宅基地权属变更。购房人没有将转让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就不享有房屋所有权。
    刘女士将购买的房屋出租给商贩。目前,这些房屋面临被原房主讨回。


来源: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陈潮辉——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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