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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手整顿 商品房项目无预售条件禁展销
2017年9月4日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三部门联手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未获预售许可证项目禁发预售广告

北京7月10日电记者10日从建设部获悉,建设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


取得预售许可证须10日内开始售房


《通知》要求,加大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具体包括: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收取预定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非法预售或变相预售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开发企业资质。


加强对商品房预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商品房基本情况、销售进度、权利状态等预售信息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在网上备案系统和销售现场进行公示。严禁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对违规从事商品房预售活动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处理。


有不良记录房产企业不得参加展销


加强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有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房地产企业和不具备预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不得参加展销活动。


加强商品房预售合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制定商品房销售合同格式条款时,不得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及格式条款应在订立合同前向购房人明示。


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对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从今年下半年起,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一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干预房地产交易活动。要建立房地产交易诚信机制,引导消费者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房地产交易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


三部门联手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

要求:加大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整治力度

具体包括:

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

加强对商品房预售活动动态监管

加强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

加强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

加强商品房预售合同管理

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


来源: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陈潮辉——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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