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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省政协委员建议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16年1月12日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海省政协委员建议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从青海省九届四次政协会议了解到,九三学社青海省委的青海省政协委员在此间提案建议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商业性拆迁应完全按市场规律办。
  这份提案认为,当前房屋拆迁矛盾激化的根源在于现行房屋拆迁制度不尽合理,政府对市场干预过多,要彻底解决房屋拆迁矛盾,必须依据市场经济要求,改革和完善现行的房屋拆迁制度。目前的房屋拆迁条例,只注意到了被拆迁人的房屋所有权,而忽视了被拆迁入的土地使用权。从法律上讲,土地使用权是具有对抗土地所有权的一种物权,城市拆迁补偿中忽视其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必将给被拆迁人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建议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政府征用或收回土地使用权、开发商开发土地,除了要依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损失补偿外,还应补偿被拆迁人丧失土地使用权而遭受的损失。 提案提出,政府应从商业性拆迁活动中退出,政府只能为了公共利益的拆迁才可以使用强制权力,为了商业利益的拆迁则必须完全交给市场,按市场规律办。拆还是不拆、补偿的数额,完全由市场主体自由协商解决。被拆迁人是否和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以及如何签订,完全取决于被拆迁人的意志。 提案称,当前被拆迁人抱怨最多的是拆迁事宜完全由政府甚至开发商说了算,被拆迁人根本没有表达意见的机会。因此,建议修改拆迁条例,在立项、规划等环节引入听证制度,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参与权利。 青海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青海省委秘书长姜仲表示,化解拆建矛盾还要加强对拆迁活动的监督力度,因此他们建议各级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机关加强对拆迁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特别要是加强对拆迁人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来源: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陈潮辉——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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