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拆迁知识
文章列表
双方共同购买已办理按揭登记的房地产,一方因故退出或转让,该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2014年11月25日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已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但应由抵押权人、转让人和受让人三方签订有关的公证书,即签订将原抵押转移给新的受让方的协议;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抵押转移给新的受让人的,要向登记机关同时提供房地产转让和现楼房地产抵押登记两套资料。登记部门先按转让办理,待新的受让人的《房地产证》打印后,同时办理抵押登记。

来源: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陈潮辉——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13802974203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微信扫一扫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802974203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