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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房贷收紧 合同应约定
2014年4月29日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房龄超过了20年,估摸着不好贷款,二手房买主周先生想放弃买房。其实近段时间银行房贷的收紧,直接导致二手房市场成交周期拉长,部分交易慢慢被“拖”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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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先生介绍,这套房子挂牌的房龄是15年,他交了定金后才查出该房子房龄超过了20年。由于银行迟迟未通过他的贷款审批,周先生产生了放弃购房的想法。目前银行信贷收紧的趋势未变,对商品房和二手房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二手房则因房龄长等原因,更不受银行待见。
  某大型中介武汉公司人士介绍,以前是银行主动联系各大中介,要求中介机构带领客户到银行办房贷;如今,中介都是房贷部门的工作人员在银行“磨”贷款。
  今年以来,由于信贷政策收紧,本地多家银行的房贷门槛均有提高,房贷申请未获批现象越来越多。银行个贷人士称,贷款放不下来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银行房贷额度紧张,将一部分条件相对较差的申请者挡在门外;二是贷款人信用记录不好,或是职业、收入、户口等条件不符合银行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种情况,开发商或中介很可能会拒退定金,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还会扣除一定违约金和滞纳金。
  有人士建议,在申请贷款或缴纳首付款前,买卖双方和中介机构可以签订一个补充协议。明确“如果因银行信贷紧张或购房人信用问题而导致贷款审批无法通过,导致交易自动终止,定金或首付款如何退还、违约金如何支付”等,这样可以降低买房人的违约成本。
  房地产法整理。


来源: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陈潮辉——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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