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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居住和非居住兼用房屋的补偿安置
2014年2月5日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关于拆迁居住和非居住兼用房屋的补偿安置
 
 
拆除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房屋,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以按照居住用建筑面积和非居住用建筑面积分别计算货币补偿款;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选择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当按照上述货币补偿款,用居住房屋进行调换并结算差价;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选择面积标准房屋调换的,应当将居住用建筑面积和非居住用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为居住用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
 
 


来源: 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陈潮辉——土地山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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